南京晓庄学院第二课堂PU平台操作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PU平台使用,推动我校《第二课堂实践学时认定办法及实施细则》深入广泛实施,为学生组织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提升综合素质、助推成长成才提供工作载体和制度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关于PU平台
一、PU平台简述
PocketUniversity——江苏省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PU)是由团江苏省委主导开发,运用移动互联技术,集成省内大学教育资源,服务于大学生第二课堂和日常生活的综合成长服务平台。
二、PU平台用途
PU平台是我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网络平台和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时记录平台,是《南京晓庄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时认定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的重要依托和保障。其具有客观记录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素质教育实践学时和生成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功能。自2018级学生开始,所有与素质教育实践学时关联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均须通过PU平台管理和记录。PU平台记录的学时,作为学生参评、获奖和评优推荐以及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PU平台的管理
三、PU平台的管理架构
学校PU平台管理分为三个层级,即校级管理、二级学院管理、班级和学生组织管理。
(一)校级层面由团委牵头,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参与。主要负责素质教育实践学时制度的制定和推广实施、PU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技术维护、运行使用情况监控、受理处理各类问题等。
(二)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学时制度和PU平台在本单位的落实使用。包括组建工作队伍、指导监督班级和学生组织按规则使用平台、把关活动的审核和素质教育实践学时的发放等。
(三)班级和学生组织主要负责具体活动的发起和组织。
四、PU平台管理人员
PU平台的管理人员分为三类,即活动发起人、活动初审人、活动终审人。
(一)活动发起人:具有在线发起活动的权限。根据活动
发起主体不同,发起人一般为班级负责人、学生组织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指定的人员。
(二)活动初审人:具有对发起活动的初审权限。初审内容包括活动性质、方案、规模、学时数、可行性等。初审人一般为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管理教师)及相关部门指定的人员等。初审人员只可审核其所负责的班级或学生组织发起的活动,如辅导员只可审核所带班级活动。
(三)活动终审人:仅具有对发起活动的开始和完结的终审权,一般为归口单位指定人员。终审内容包括:活动经初审后,须对活动的有关情况再次审核确认同意开展;活动结束后,须对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以及可否发放学时等进行终审。
第三部分PU平台的运行
五、PU平台用户
所有PU管理人员、普通学生均是PU平台用户。用户凭账号登录使用,教师账号为xz+学院首字母,初始密码为:123456,学生的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11111,登录后需及时修改密码。
六、PU平台操作方法
(一)PU平台有PC端和手机端两个通道。PC端可通过网址http://www.pocketuni.net/登陆;手机端可下载APP,在下载软件程序中搜索“PU”,点击下载安装即可。
(二)我校PU平台以学时数的方式记录学生第二课堂过
程和结果。PU记录基本操作和赋予方式有发起活动、个人申请、批量导入三种。
1.发起活动
(1)主要用于学生参与活动过程管理,发起的活动具有现场性、时间跨度较小的特征,如讲座、观看演出、班级集体活动等。
(2)活动发起人在线发起,须填写活动名称、活动简介、归属组织、学时数等基本信息。活动发起标题格式:【发起单位名称(如学院、班级、社团等)】+活动名称。其中,学时数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设置(具体见学时认定项目和明细表),签到签退功能是活动有序参与的重要保障,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设置。发起活动时,须同时在线提交活动方案,以备审核人员查看评估。
(3)活动发起人选择初审人员时,须遵循归口原则,即根据活动举办的归属组织准确选择(如:班级干部发起活动后,选择辅导员初审)。
(4)活动发起步骤完成后,进入初审程序。初审人员在后台“活动管理”栏目中可看到活动显示“待初审”状态,打开该活动项目右侧的“编辑”功能,可进行审核。审核的具体步骤是:第一,通过活动信息确认该活动是否符合发起开展条件,如不符合(比如:不属于第二课堂活动),可点击活动项目右侧的“驳回”项,予以驳回,并可填写驳回理由;第二,活动符合发起条件可以开展的,须对发起人填写的活动信息进行详细审核。如活动信息存在重大问题需发起人自己修改的,可在“驳回”选项中选择“打回修改”并填写理由,待修改再次提交后,重复初审步骤。如存在一般问题审核人方便直接修改的(如学时数过多),可直接进行修改操作。修改完毕点击“确认”,然后点击活动项目右侧的“通过”选项。执行以上步骤后初审完成,通过的活动,进入终审程序。初审完成后,初审人员须指定选择终审人员(如:班级活动初审后,由初审人员选择分团委书记终审)。
(5)终审人员在系统后台“活动管理”栏目中可看到活动显示“待终审”状态。终审的步骤与初审相同,主要任务是对活动进行再次复核,纠正可能仍然存在的问题。终审完成后,该活动即可开展。
(6)活动按照预定计划开展,在此过程中,PU平台发挥活动报名、签到签退、学时记录功能,辅助活动的过程管理。
(7)活动结束后,发起人在线申请活动完结。申请时,须上传活动照片,填写活动总结。“附件”功能可以上传多张照片、文档。提交后,等待完结终审,终审人仍由系统自动分配选择。
(8)终审人员在后台“活动管理”栏目中可看到该活动显示“待完结”状态。完结终审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打开待完结活动右侧的“编辑”选项,再次核对活动信息,如该活动在开展期间发生变化的(如学时需要调整),此时仍可由终审人员直接修改,修改完点击确定即可;第二,打开待完结活动右侧的“查看申请内容”选项,可查看活动照片和总结。如符合完结条件,点击“通过,发放积分”,参与活动的学生次日可获得相应学时;如照片、总结材料不完善需修改,可点击“驳回修改”并填写理由,待修改再次提交后,重复完结终审步骤;如终审人员认为该活动因故不可发放学时,可点击“结束活动,不发放积分”。至此,发起活动的全部过程完成。
2.个人申请
(1)主要适用于学生申请学时,如个人取得荣誉、获得表彰、发表论文、出国出境、创新创业等。
(2)申请步骤:
①在学院PU主页面点击“申请综合素质学时”
②选择申请类别,根据所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如: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奖项,选择“社会服务”—“奖励学时申请/表彰”。
③填写申请资料。按照系统指定的条目如实填写资料,准确选择获奖类型、学时数。必须在“上传文件”选项中上传申请凭证,如获奖证书等。选择审核人时,仍遵循“归口原则”,即谁主办(主管)谁审核,审核人员为各学院、部门的终审人员,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端“提交申请”,完成申请。
④审核人在系统后台“综合素质学时认定”栏目中可看到“待审核”的个人申请项目。点击该项目右侧的“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基本信息、申请凭证、学时数等进行审核。如无问题,点击“审核通过”,如不符合申请条件,点击“驳回”。
3.批量导入
(1)仅适用于已知可获得学时但无凭证或人数较多不便逐个申请的,如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担任学生干部发放学时等情形。为保证素质教育实践学时发放的时效性、公正性、准确性,除文件规定情形外,不允许采用批量导入的方法。
(2)如确有必要使用批量导入功能,须向团委申请报备(刘大路86178144)。批量导入仅校团委超级管理员帐号具有审核权限。
七、PU平台运行原则
为保障PU平台科学、有序、高效运行,发挥其在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实践中的辅助管理作用,所有用户须遵循以下三大基本原则:
(一)归口管理原则发起活动、个人申请和学时发放的审核遵循归口管理原则,谁主办谁主管谁审核。发起活动和提交个人学时申请时,须遵循此原则,选择归口的部门和人员审核。归口部门对活动界定、学时数量、审核结果等负责。如校级学生社团发起活动时,由团委和学联(主管部门)确定活动学时等主要要素并负责过程管理直至审核完结;特殊情况下,如参与活动的学生需所在学院确认的,由学院负责相关工作。
(二)时效时限原则1.发起活动时间较之活动开展时间原则上须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初审人须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终审人须在初审人完成审核的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活动完结审核须于发起人提交完结资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2.需要个人申请或批量导入学时的,须统一在每个学期最后一个月系统开放申请或导入,尽量避免补录。审核人须于每学期最后两周内审核完毕,每学期初公布学生上一学期已获得的实践学时数。
(三)实事求是原则
1.在PU平台中发起活动时应实事求是,活动必须属于第二课堂范畴,具有素质教育实践特征。以下情形不得发起活动,如需使用PU平台进行活动管理的,不得赋予学时:
(1)各级学生干部、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如:学生干部、学生组织内部会议、培训等。
(2)班级内部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行为。如:班会等。
(3)参与面、惠及面小的小团体活动。如:班级活动参与人数低于60%的、某宿舍集体活动等。
(4)第一课堂的专业实习、实践等教学延伸活动(如企业参观等)。此类活动不易辨识,不得变相包装后发起并赋予学时。
(5)学生社团日常训练、交流等内部活动。
(6)面向全体学生或特定的人数较大的群体且不便于签到
签退管理的活动,如新生开学典礼等。
(7)同一次活动,重复发起意图增加学时的。
(8)包含在培训课程中的实践活动(如学干培训中的素质拓展活动),因培训工作已赋予相应学时,不得再通过发起活动赋予学时。
(9)其他不属于第二课堂活动的情形或不具备发起条件的活动。
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审核人员应予以驳回。2.个人申请学时必须实事求是、精准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套取学时,一旦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证书等),驳回有关申请、核减有关学时,并视情节予以警告、罚减学时、暂封账号等处理。
共青团南京晓庄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印发: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南京晓庄学院校团委 2018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