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时认定办法
及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好共青团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第二课堂实践学时认定办法
第一条第二课堂是指由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在常规课堂教学、实习、实验等第一课堂以外所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素质的实践、课外学术研究、文体创新活动及其他各类活动。分为“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寒暑期社会实践类”“文 体与创新创业竞赛类”“社会工作与技能培训类”四大类。
第二条第二课堂实践学时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生毕业要求。学生参与各项第二课堂课程项目,可获得相应实践学时。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教育”模块涉及到的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项目,不在本办法学时认定之列。学生在校期间完成120个以上实践学时且学时分布两个以上类别,方可达到毕业要求,未完成120个实践学时不予毕业。
第三条第二课堂实践学时认定依托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ocketUniversity(以下简称PU)实施。校团委牵头负责日常项目开展、审核及相关组织工作,各学院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开展工作,教务处在学生毕业前进行审核把关。
第四条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学时由PU系统自动认定,活动完结后系统自动发放实践学时。其他类别学时,学生通过PU系统线上申请、提交材料后由相关部门 、学院审核发放或由相关部门按要求提供名单,校团委批量导入。学生通过PU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相关部门、学院在每学期最后两周集中审核后发放学时,每学期初公布学生上一学期已获得的实践学时数。
第五条大一至大三学年学生累计获得的实践学时不足120,按照“差多少补多少” 的原则,可在毕业学年的5月份前补修?补足所差实践学时后准予毕业。如学生在毕业前仍未达到要求,则不能毕业,需要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按照学
第六条个人申请学时必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驳回有关申请、核减有关学时;情节恶劣或两次以上(含两次)弄虚作假的,予以警告、罚减学时或视为作弊处理。
第七条如学生出现转专业等学籍异动,相应审核工作由异动后学院负责。
第二章第二课堂实践学时认定项目及明细
类别 | 认定项目及内容 | 学时规则 | 具体说明 | 学时赋予方式 | ||
校园文化活动参与 类 |
“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创新创业”、“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社团活动”类 | 校级 | 10学时/次 |
由校团委组织的专项志愿服务项目等,依据服务时长赋予学时 | 发起活动,PU系统报名、签到,相关部门/学院完结活动,系统自动发放学时 | |
院级 | 5学时/次 | |||||
班级(社团) | 2学时/次(上限40学时) | |||||
寒暑期社会实践类 |
参与 号λ比'-
H寸 |
个人自行参加实践,并完成实践任务 |
10学时/次 |
每个假期最多认定一个实践项目 | 学生自行提交实践材料,学院审核 | |
参加重点/立项团队实践,并完成实践任务 | 国家级 | 50学时/次 |
校团委批量导入 | |||
省级 | 40学时/次 | |||||
Tli级 | 30学时/次 | |||||
校级 | 20学时/次 | |||||
奖励 学时 |
团队或个人受表彰 | 国家级 | 40学时/次 |
团队或个人获多重表彰 ,认定最高学 时 |
校团委批量导入 | |
省级 | 30学时/次 | |||||
ifi级 | 20学时/次 | |||||
校级 | 10学时/次 | |||||
文体与创新创业竞赛类 |
参加“挑战杯”“创青春”大赛、“且联网+”“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涡” 获奖 | 国家级 | 80学时/坝、 | “江苏省大学生艺术展演”集体项目获奖,个人加分减半。校级获奖参照“其他各类文休克赛、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加分细则执行,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累计学时 |
归口部门按要求提供名单,校团委批量导入 | |
省级金奖(一等奖) | 60学时/项 | |||||
省级银奖(二等奖) | 50学时/项 | |||||
省级铜奖(二等奖) | 40学时/项 | |||||
省级优秀奖 | 30学时/项 | |||||
其他各类文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获奖 | 国际级 | 50学时/次 | 须出学校组织(:g_Q提前报备准予参赛)的竞赛项目;集体项目获奖,个人加分减半:各类协会类竞赛获奖参照TIT级竞赛获奖赋分 |
学生凭获奖材料申请,学院审核 | ||
国家级 | 40学时/次 | |||||
省级 | 30学时/次 | |||||
Tli级 | 20学时/次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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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学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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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 省级大创重点项目 | 50学时/项 |
项目结题后赋予学时,项目组成员学 时减半 |
归口部门按要求提供名单,校团委批量:导入 | ||
省级大创项目 | 40学时/项 | |||||
校级重点项目 | 30学时/项 | |||||
校级一般项目 | 20学时/项 | |||||
论文发表 | 核心期刊及以,伫 | 分别赋予80、60、40学时/篇 |
仅对排名前3的作者分别赋分 | 学生自行提交材料,学院审核 | ||
省级期刊 | 分别赋予60、40、20学时/篇 | |||||
申请专利 | 发明专利 | 80学时/项 | 以专利授权证书或专业查新报告为准,只承认第一、第二专利申请人 | 学生自行提交材料,学院审 核 | ||
外观设计、实用新型 | 30学时/项 | |||||
社会工作 与技能培 训类 |
任 职与表彰 | 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 40学时/学年 |
任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方可赋分,多重任职按最高学时加分 |
每学年末,学院按要求提供 名单,校团委批量导入 | |
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长(含副部长)及以上职务者 | 35学时/学年 | |||||
班长、团支书、社团社长 | 30学时/学年 | |||||
班团支蚕、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干事 | 20学时/学年 | |||||
班团组织、社团军立学生干部获奖(含“五四表彰”中优秀团员 等荣誉) | 参照“文体与创新创业竞赛类 其他各类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学 科竞赛”加分细则执行 | 组织或个人凭获奖材料申 请,归口部门:g_Q学院审核 | ||||
志愿 m 务 |
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受表彰 | 国家级 | 40学时/次 |
团队或个人获多重表彰,以最高学时计算 |
校团委批量导入 | |
省级 | 30学时/次 | |||||
市级 | 20学时/次 | |||||
校级 | 10学时/次 | |||||
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u:境或到国内其他高校交换学习 | 1周以内 | 20学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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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行提交证明材料,学院审核 | ||
1周以上,3个月以内 | 40学时/次 | |||||
3个月以上 | 60学时/次 | |||||
学生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并开展创业实践 |
50学时 |
须开展创业实践满半年 | 学生自行提交证明材料,归口部门或学院审核 | |||
获取毕业要求以外的专业类、学习类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 | 20学时/项 | 须经官方认证 | 学生自行申请,学院审核 |
注:1.获得各类校内外奖学金的,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电信奖学金等,一律不奖励学时;2.凡批量导入的项目,需提前告知学生,学生不得再发起学时申请,如有申请的,一律驳回;3.参与或奖励学时项目不在明细表中的或其他不便归类对照的例外情形,由校团委牵头与归口部门或学院共同研究确定 。
第八条本细则从2018级学生正式实施。
第九条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校团委、教务处负责解释。
印发:各学院,各部门。
南京晓庄学院校长办公室2018年9月5日印发